
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,与学校监察处合署办公,简称“纪检监察处”,实行对外两块牌子(即纪委办公室、学校监察处),对内一套班子和人员,在学校党委、纪委、行政领导下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监督校内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二、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
三、调查处理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以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,并提出处理建议。
四、受理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以及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,保护党员、干部、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。
五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党风、党纪和法规、法纪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党员、干部的纪律观念,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。
六、协助校党委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,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,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。
七、做好行政监察工作,保证学校政令畅通,维护行政纪律,促进廉政建设,改进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。
八、做好学校大额资金(特别是政府下拨资金)的使用监督工作;参与各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现场监督;参与学校人事调动、任免、职称评定、绩效考核、评先评优等工作的监督。
九、完成学校党委、纪委、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